關於在iPad上使用隱藏郵件地址發送郵件

已注冊iCloud+, 郵件App中登錄郵箱為outlook, iCloud“隱藏郵件地址”中“轉發至”登記的地址亦爲outlook且與郵件App登錄的郵箱一致, 爲什麽試圖使用隱藏郵件地址發送郵件時, 仍提示:


標題: 更新“轉發給”電子郵件地址

内容: 前往“隱藏郵件地址”設置, 並將“轉發給”地址更改爲“郵件”App中已設置的地址。


iPad(第五代)

iPadOS 15.4.1

iPad, iPadOS 15

发布日期 2026年3月9日 上午7:3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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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在iPad上使用隱藏郵件地址發送郵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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